出口清真产品,认证的主要原则与标准
海外国家的清真食品,大多是指依据伊斯兰教的教规教义、按照信仰伊斯兰教穆斯林的饮食习惯,屠宰、加工、制作的符合清真要求的饮食、副食品、食品。
清真饮食、清真副食品、清真食品统称为“清真三食”。同时生产、销售清真食品的专用运输车辆、专用计量器具、储藏容器和加工(储存、销售)的专用场地应当保证专用,不得运送、称量、存放清真禁忌食品或者物品。所以严格说不符合以上标准的都不属于清真食品。

关于禁止的食物,对于穆斯林的饮食方面而言,绝对不只是“不吃猪肉”这么简单,“饮酒”是更大的罪过。清真食品并非一般人所简单了解的那样,认为只要不出售禁忌肉食品,不用大油"炒菜,或只用植物油,就合乎标准。
穆斯林在饮食方面有本民族的特色的禁忌。主要是禁食一些食物。如奇形怪状、污秽不洁、性情凶恶、行为怪异的飞禽、猛兽及鱼类,都属于禁食范围。
在许多海外伊斯兰教国家,所有食品企业必须通过清真认证。目前全球穆斯林总人口已经超过20亿。阿拉伯国家、亚洲的部分国家例如马来西亚、印度尼西亚,都是以伊斯兰教为国教的国家,只有取得清真认证的食品,才能在伊斯兰国家销售。出口到这些国家的食品企业,就必须申请清真认证了。
申请清真认证首先确定食品的销售区域或客户要求。出海到海外的其他国家,需要了解当地对清真认证的要求。不同清真认证机构,对清真原料的要求也存在或多或少的不同。例如印尼和马来西亚,同为东南亚地区穆斯林人口众多的国家,在清真认证方面就存在许多差异。

申请清真认证的产品在名称上不得违背伊斯兰教法。即使原料都符合清真,产品名称有悖于伊斯兰教法,也是不得申请清真认证的。
清真认证的重中之重便是确认原料的清真符合性,原辅料或加工助剂、用具等不能含有清真禁忌。含有肉源的肉类原料、油脂类原料都是高风险原料,这类原料必须取得清真证书。而植物来源的如香辛料、果蔬类、谷物类,水产品如鱼、虾、蟹等,化学合成的各类食品添加剂,这些低风险原料需要提供相应的工艺流程图和配料,作为符合清真要求的支持性文件。
生产清真食品的设备必须是设清真专用,不得用于生产含有猪源的产品,且不会被清真禁忌所污染。如果有设备需要转做清真设备,必须按要求进行严格清洗。而且如果设备用于生产清真产品,将不得再次用于非清真产品的生产。
企业应建立清真保障体系,可以和现有的质量管理体系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融合在一起。例如在采购程序中规定清真原料的采购要求,包括清真原料的索证要求、运输要求等;在研发控制程序中规定,开发清真产品,必须使用清真原料清单中的原料,使用新原料时,清真团队必须对原料的清真性做评估等;在内审程序文件中规定,内审应包括配方表和清真物料清单一致,采购单和清真物料清单一致等涉及清真要求的内容。

所提交的清真相关文件资料包括原辅料清单、供应商资料、认证产品清单、清真保障体系文件等,都需要上传到清真认证机构的系统中,如需增加新原料,则应事先经过认证机构允许或定期提交相关报告,经认证机构审核通过方可使用。如需增加新的产品,则要经过资料审核及现场审核,或者在每年监督审核前提交资料,现场审核通过后,在清真证书中增加相应的产品明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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